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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集新蔡大唐华庭购房业主200余人到县委聚众扰乱公众场所秩序,被新蔡法院公开审理

2018-04-26 知新蔡,观之窗➔ 新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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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之窗 看新蔡大事小情   搜蔡州吃喝玩乐   长按关注 2018年4月2日,新蔡


4月25日上午9时,新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春伟担任审判长与刑庭庭长叶俊梅以及刑庭副庭长崔志强组成合议庭,对被告人吴某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徐俊峰、张丽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据悉,2017年8月21日早上8时许至下午16时许,被告人吴某与葛某、王某、杨某(三人均已判刑)等人事先预谋后,纠集其他新蔡县大唐开元华庭购房业主共计二百余人,到新蔡县委门口聚集,有组织地打着横幅、标语,并喊着口号,跪在县委门口,故意聚众围堵新蔡县委大门和县委门口马路,造成县委门口交通堵塞,县委工作人员无法正常进出和工作,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新蔡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到岸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新蔡县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以上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全程网络视频直播,经合议庭合议本案将择日宣判。此案的公开开庭审理,对广大群众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为维护新蔡县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经济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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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蔡法院

▍编辑:新蔡之窗网

▍原标题:新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影响重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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